廣東慶槎路24號槎頭倉雨污分流改造項目擇優競價邀請函
1. 競價條件慶槎路24號槎頭倉雨污分流改造項目已批準執行,項目資金來自自有資金組成,競價人為廣州市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的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擇優競價(邀請)方式,選定競投人。
2. 項目概況與競價范圍2.1競價項目概況
2.1.1競價項目名稱:慶槎路24號槎頭倉雨污分流改造項目。
2.1.2競價項目編號:WG2025-GC-GL-001
2.1.3競價項目地點:廣州市白云區慶槎路24號
2.1.4競價項目規模:慶槎路24號槎頭倉物業現占地約9668平方米,現擬在園區內新建DN75-300污水管總長約253米,新建DN300雨水管總長約161米,新建沉淀池1座,新建污水檢查井13座,新建污水水質監測井1座,新建雨水檢查井6座,新建雨水水質監測井1座等,具體內容詳見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
2.2競價范圍:
2.2.1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2.2服務范圍:
對慶槎路24號槎頭倉雨污分流改造項目相關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擇優競投文件中“用戶需求”及“合同書”要求。
2.2.3最高競價限價:635640.32元(其中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46362.85元,暫列金額47216.33元,屬于非競爭性費用),競投總價超過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的競投文件將被拒絕。
2.2.4施工工期:自采購人或監理單位向競投人發出開工通知之日起60個日歷天。競價人根據實際情況,有權對本項目工期進行適當調整。
3. 擇優競價資格要求 本次競投要求競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3.1競投人必須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3.2競投人需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3競投人應具備以下資質: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