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2025年電費直供電自動化服務采購項目詢價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2025年電費直供電自動化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價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2025年電費直供電自動化服務采購項目LCTT-XJ-2025-08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華信咨詢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資金來源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根據電費報賬賬單和供電局明細進入移動網絡成本管理系統進行報賬。
預算金額:本項目不含稅預算57683.52元,含稅預算61144.53元,稅率按照6%測算,合同部分稅率按照供應商投報稅率計取;
1.6本項目不劃分標包,選取1名成交供應商,成交份額100%。
1.7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不含稅單價為2403.48元/月,供應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范圍: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
2.4實施地點:山東省聊城市。
2.5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質量技術標準、中國鐵塔的各項規范要求和本項目技術規范書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注: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掃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3.2財務要求: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供應商須在應答文件中提供承諾書。
3.3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國“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列入山東省“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
(10)被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列入同類服務“中國鐵塔全國級/山東省級供應商黑名單”的;
(11)與其他供應商“機器碼”或“文件碼”一致。
注:供應商須在應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內容的承諾書。
3.4供應商關聯關系審查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