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城區雨水管網水毀重建項目工程總承包二期監理招標公告
高碑店市城區雨水管網水毀重建項目工程總承包二期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碑店市城區雨水管網水毀重建項目工程總承包二期監理已由 高碑店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高發改復字【2024】16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高碑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財政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00%,招標人為高碑店市開元城市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地點:光華大街、安泰路、團結路、幸福大街、光華路、五一路、昌盛路。 建設規模:對光華大街、安泰路等道路雨水管網進行建設,其中,建設雨水主管道長度2373米。并對團結路、幸福大街、光華路、五一路、昌盛路5條道路涉及管網建設路段進行道路恢復工程,包括道路罩面面積167006平方米,建設交通標線11499平方米。 施工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3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計劃工期:92天。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階段、缺陷責任期滿結束。 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項目所在地規范、標準和規程。 最高限價:337100.00元。
2.2招標范圍: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2023年度財務報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業需提供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銀行基本賬戶證明材料);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以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并提供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單位2024年7月至今連續不少于3個月(含3個月)養老保險對賬單或社保繳費證明等掃描件;
3.1.5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投標人提供可以滿足本項目需要的檢測儀器設備的承諾書(投標文件中附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
3.1.6其他要求:①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違反本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②詳見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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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