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淥口區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PPP工程灣塘、伏波大道管網清淤、非開挖修復清淤工程施工專業分包項目公告
1.采購條件
根據有關計劃安排,采購人 三峽綠色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株洲市淥口區水環境綜合治理一期PPP工程灣塘、伏波大道管網清淤、非開挖修復清淤工程施工專業分包 項目進行 競爭性談判采購 。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發布采購公告。
2.采購范圍
建設地點:湖南省株洲市。
采購范圍:灣塘工業園支管清淤和伏波大道存量管網清淤、修復;圖紙設計總計6550.4m,管徑為DN300~DN1500,共有檢查井60段管;灣塘片區管網非開挖修復設計總計414段,管網范圍為竹基壩路污水管網段、伏波大道存量污水管網段以及灣塘泵站至污水廠王家州污水管網段。
計劃工期:90日歷天。
質量要求:滿足采購人及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發布的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工程標準,并通過本項目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及株洲市政府相關部門驗收。
3.供應商資格要求(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資質條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提供至少3個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類似工程項目(對于已簽合同的,提供合同協議書及合同履約證明相關資料;對于已中標處于合同簽訂階段的,提供中標通知書)。類似工程滿足以下任一要求:
(1)環保工程項目相關業績;
(2)各類水污染防治工程相關業績;
(3)非開挖修復相關業績(施工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CIPP紫外光固化修復等);
人員要求:項目經理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專業、不含臨時執業)資格以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聘用單位為報價人,提供招標文件發出當月前不少于6個月的社保證明;
信譽要求:未處于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