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山西太原市中鐵十七局集團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段頂管管節(jié)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十七局集團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項目頂管管節(jié)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編 號:YC-CGJH-2403-1126
1. 招標條件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PPP項目總承包工程已由晉發(fā)改設計【2020】120號批準建設,發(fā)包人為中鐵建太原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本次招標人為中鐵十七局集團上海軌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單位為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項目。本項目車站主體結構及附屬結構防水材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2.1項目概況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線路總長約5.45公里,包含“兩站三區(qū)間”,“兩站”即:龍城大街東站、武宿機場站。“三區(qū)間”即:中心街東站~龍城大街東站區(qū)間、龍城大街東站~武宿機場站區(qū)間、馬練營出入段線區(qū)間。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標前概算11.88億元。
太原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PPP項目SGTJ-108標及相關工程工期暫定為42個月,目前已開工。
2.2招標內容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jù) 3.1本次招標組織單位的依據(jù)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guī)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8 號);
(8)《中鐵十七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暫行)》(公司物資〔2023〕299 號);
(9)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 DGGJ01包件
(1)營業(y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2022-2023年)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報價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0萬元(含)人民幣;
(3)質量保證能力:招標物資生產廠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招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xiàn)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