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南岸區中小學校直飲水推廣服務項目公告
南岸區中小學校直飲水推廣服務(項目名稱)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南岸區中小學校直飲水推廣服務,比選人為重慶分質供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概況:對南岸區73所學校直飲水進行宣傳推廣、售后服務等合作,將比選人經營的管道直飲水入校(產品/服務)。
2.2、服務期:1年。
2.3、地點:南岸區73所中小學校。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3.2信譽要求:
投標人須按以下
(1)至
(4)項內容提供承諾(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譽要求第
(3)項除須承諾外,另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圖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后裝入投標文件資格審查資料。
(1)若投標人違反重慶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規定且在處罰期內的,按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根據比選公告后附“違反規定投標人”名單進行評審);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中標合同簽訂日為止,若投標人在參加各類招投標活動及中標合同履行有效期內(包含但不限于重慶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資或控股企業)被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圍標串標、以不正當理由拒絕與業主簽訂合同、交付的產品及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等不良行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項目中標合同簽訂日為止近5年可歸責于投標人的重傷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以有權部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故調查報告、事故通報等為認定依據)和近5年因投標人及其相關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雇員、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環保事故的,比選人有權按廢標處理或取消其中標資格或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終止合作關系,由此產生的風險、損失、費用、責任等均由投標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