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礦井生產能力由原來的3萬噸/年擴至30萬噸/年;2.礦井移交生產時為1個綜采工作面和3個綜掘工作面,總工程量為4840m,剩余工程量主要為三期工程;3.井下供電、供排水、通風等系統設備,各型號電纜、開關、管路、軌道、局部通風機及風筒等;4.定向鉆機、副井提升絞車、無極繩絞車、采煤機、液壓支架、刮板輸送機和皮帶輸送機、注氮系統等大型設備采購;5.監測監控、人員定位、應急廣播、調度通信、電子封條、視頻監控等系統的延伸,和水文在線監測、束管監測等系統的建設;6.地面生產系統:煤場內設施、振動篩、轉載機等設施;7.地面建設:剩余儲煤場(彩鋼棚)、應急高位水池等;8.礦井水、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環境保護設備設施;9.瓦斯抽放系統的延伸、維護;10.井下中央變電所及變配電系統、礦井排水系統、井下消防材料庫和永久避難硐室,以及首采工作面三機配套等主要安裝工程;11.采礦權出讓收益金;12.自動化、智能化系統建設;13.項目準備、施工、驗收期間的技術服務;14.其他費用如差旅費、招待費以及辦公費用等;15.上述投資均為企業自籌。 項目總投資額【15000】萬元,其中:企業自籌【10000】萬元,其他投資【5000】萬元,計劃于2026-03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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