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規模\n礦井水處理站處理預規模為180m3/h,深度處理規模100m3/h。\n(2)設計出水水質\n礦井下水處理主要目的:去除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經處理后的井下水部分回用,其余外排。本工程采用“井下排水→井下沉淀池→井下水倉→地面預沉調節池→高效沉淀反應器→石英砂過濾器→超濾→反滲透→消毒”處理工藝。井下排水經過石英砂過濾器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煤礦井下消防、灑水設計規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灑水水質標準。剩余水量再經過超濾和反滲透工藝處理后出水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后外排。\n(3)其他\n礦井水處理站污泥經脫水處理后含水率≤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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