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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王佐鎮根據北京市總體發展規劃要求,完成了《豐臺區王佐鎮中心村控制性詳細規劃》,并積極推進村莊整合及遷村進鎮,通過對分散農村居民點的拆遷、合并、改造,將全鎮小村莊合并為8個中心村。為落實總體規劃,提高王佐鎮中心村地區村民生活質量,加快舊村改造進程,改善當地村民居住條件,王佐鎮決定上馬怪村中心村舊村改造工程,該項目定名為豐臺區王佐鎮文慧家園工程。怪村中心村由原來的張各莊、劉太莊、怪村3個行政村合并而成,轄有張各莊、劉太莊、怪村、黃瓜園、羅家墳5個自然村。 豐臺區王佐鎮怪村中心村舊村改造工程現已取得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的規劃意見(規函[2009]規689號),確定建設項目規劃總用地面積約150000平方米,其中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約1032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積約38200平方米,代征綠化用地面積約8600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不大于134200平方米(地上),規劃建設用地性質為住宅及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二、評價標準 1、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大氣環境:環境空氣質量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二級標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1]1號“關于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修改單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地下水質量標準:地下水執行國家《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的Ⅲ類標準。 地表水評價標準:評價區的地表水體為牤牛河,牤牛河水質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限值。 噪聲環境:項目區域環境噪聲執行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臨規劃城市次干道張各莊二號路兩側50米范圍內執行4a類標準。 2、污染物排放標準 廢氣:(1)地下車庫排放污染物執行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Ⅱ時段排放標準,其中車庫排放的碳氫化合物執行標準中“非甲烷總烴”數值。 廢水:項目污水擬排入規劃豐臺區河西地區再生水處理廠處理,水污染物排放執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307-2005)中“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聲:(1)施工期執行國家《建筑施工場地噪聲限值》(GB12523-90)中的規定。(2)運營期項目臨規劃城市次干道張各莊二號路兩側50米范圍內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標準,其它廠界執行1類標準。(3)執行京環保輻字(1999)564號《關于我市道路兩側新建建筑采用隔聲窗的通知》即:“在現有及規劃快速路和主干道紅線兩側50m范圍內新建住宅、學校、醫院等建筑物臨街一側建筑外窗隔聲量不應低于《建筑外窗空氣隔聲及其檢測方法》(GB8485-87)標準中的四級標準(30≤Rw≤35);在現有及規劃次干和支路紅線兩側50米范圍內新建住宅、學校、醫院等建筑物臨街一側建筑外窗隔聲量應不低于《建筑外窗空氣隔聲及其檢測方法》(GB8485-87)標準中的五級標準(25≤Rw≤30)”。 居民住宅建筑室內聲環境需達到《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中的相關要求。 生態和綠化:綠化標準執行《北京市城市綠化管理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 固體廢棄物標準: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有關規定。 三、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況 建設項目排放的污染源主要是居民使用天然氣燃燒廢氣、汽車尾氣、生活污水、設備噪聲和生活垃圾等。 1、水污染源主要為住宅及配套公建等生活污水。項目建成后,由于活動人口和用水標準提高,污水排放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所增加,其中CODcr 增加了48.470t/a,BOD5增加了27.697t/a,SS增加了20.773t/a,動植物油增加了6.925t/a。 2、大氣污染源是居民使用天然氣燃燒廢氣、地下停車場排放的汽車尾氣。 (1)小區居民日常生活和使用壁掛爐采暖年用氣量為144.36萬Nm3。天然氣燃燒廢氣中煙塵排放量為0.115t/a,SO2排放量為0.014t/a,NO2排放量為1.848t/a。 (2)建設項目設有地下車庫,面積約4500m3,高度為3m,地下車庫每小時換氣6次,小時總排風量約為8.1萬m3。按一年按滿負荷使用730小時計算,CO為0.726t/a,NOX為0.017t/a,THC為0.255t/a。 (3)施工揚塵主要產生于土方階段。該階段挖土、土方裝車、運輸車輛行駛、小型混凝土攪拌、建筑材料的現場搬運及堆放等都將產生揚塵污染。 3、建設項目噪聲污染主要為住宅、公建等的配套設施內安裝的設備如水泵、空調、風機等所產生的噪聲,車輛在區內行駛也將產生一定交通噪聲。各類機泵噪聲強度68-80dB(A)、風機噪聲強度70-85dB(A)、地下車庫通風口及出入口噪聲強度55-60dB(A)。 4、固體廢棄物:項目每天產生垃圾5474kg,年產生垃圾總量為1998t。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產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施工期固體廢物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中產生的建筑渣土及生活垃圾。 四、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1、大氣環境 (1)項目地下車庫廢氣中污染物濃度CO為12.28 mg/Nm3、NOX為0.29mg/Nm3和THC為4.31 mg/Nm3,均低于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11/501-2007)中 “一般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Ⅱ時段標準值。 (2)項目住宅使用壁掛爐采暖,居民使用天然氣的燃燒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O2、NO2和煙塵。本項目燃料為天然氣,是一種清潔能源,周圍較開闊,有大片的集中綠地,有利于污染物的擴散,廢氣排出后很快在大氣中擴散,因此對外環境產生的影響很小,不會使區域環境質量發生明顯變化。 2、水環境 本項目竣工日期為2012年3月,竣工時豐臺區河西地區再生水廠已投入使用,項目污水排入其中處理是可行的。項目開發完成后,日排水量約471噸,僅占河西地區再生水廠處理能力的1%,且污水性質屬生活污水,排水綜合水質可滿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307-2005)中“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項目污水排入河西地區再生水廠處理從水質、水量上都是可行的。 項目建設用地距牤牛河最近距離為250米,且項目排放廢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因此,項目排水對永定河沒有影響。 3、聲環境 在盡量選擇低噪聲設備和采取相應的隔聲、減振、降噪措施后,建設項目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五、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 合理設計汽車通道、減少汽車在車庫內行駛時間、增大進出口和通風口等。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時,要確保送排風系統的正常運行,且排氣速率應不少于6次/h。由于地下車庫排氣為低矮面源,因此,設計時應將排氣口遠離人群活動頻繁的部位。 本項目由于使用燃料使用清潔能源天然氣,可以將大氣污染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為防止該地區地下水被污染,污水輸送管道、化糞池、隔油池、垃圾存放場所等必須采取嚴格的防滲漏措施。 3、噪聲防治措施 (1)水泵噪聲 建議泵房安裝隔聲門窗隔聲量不小于30 dB(A),同時對水泵采取安裝減振基礎、進出水管道安裝避振喉、穿墻的管道與墻壁接觸的地方用彈性材料包扎等降噪減振措施。 (2)風機噪聲 建議換氣風機安裝進、排風消聲器和靜壓箱,消聲器的消聲量應大于20dB(A),靜壓箱的隔聲量應大于20dB(A),上述措施可以降低風機的運行噪聲和氣流噪聲對外界的影響。 (3)地下車庫噪聲 建設項目地下停車場通風口應設在地下停車場上的綠地內,且排風口的方向應背向建筑。建議建設項目在地下車庫出入口處修建隔聲棚,以屏蔽汽車行駛噪聲,減小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 (4)隔聲門窗 建設項目臨張各莊二號的住宅應安裝隔聲窗的隔聲量為35dB ≥Rw≥30dB;其它臨路的住宅應安裝隔聲窗的隔聲量為30dB ≥Rw≥25dB。 4、固體廢棄物 各種生活垃圾塑料廢棄物、紙類廢棄物等經收集后送廢品收購部門回收處理,生活垃圾經環衛部門收集清運。生活垃圾不能隨意丟棄,應集中管理、處置,同時堆積、儲存場所應采取防滲措施。 六、公眾參與 公眾參與對象主要為項目周圍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采用網上公示、現場訪問兩種方式進行。 1、建設單位于2009年5月4日至5月15日,對項目情況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了第一次公示。 2、建設單位與環評單位于2009年5月18日至6月1日,對項目情況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時于2009年5月28日-6月1日對項目擬建地周邊進行了現場問卷調查。 3、公示結果 (1)在第一次網上公示期間沒有公眾發表意見或與有關人員聯系。 (2)在第二次網上公示期間沒有公眾發表意見或與有關人員聯系。在項目擬建地周邊現場調查中98%的公眾贊成項目建設,2%的公眾對項目建設持無所謂的態度。 因此,本報告決定采信大多群眾的意見,同意項目的建設。 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的開發在采取控制揚塵、廢水、噪聲污染措施后,對環境影響較小,而對用地范圍內生態環境影響相對較大。但是只要建設項目能夠按照本次評價要求,做好水土流失防護工作、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堅決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和制度,把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和環境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從環保角度講,豐臺區王佐鎮文慧家園工程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建設單位名稱: |
北京市豐臺區王佐鎮怪村村民委員會 |
聯系人: |
李代忠 |
聯系電話: |
13910974526 |
環評單位名稱: |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
聯系人: |
陳鴻漢 |
聯系電話: |
8886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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