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關鍵一年,為確保全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順利完成,根據省、市政府對“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總體要求及《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南政綜[2012]107號),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現提出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標任務
2012年全縣化學需氧量(COD)比上年減排3%(其中工業加生活COD減少1.9%,農業減少4.8%);氨氮(NH3N)比上年減排3%(其中工業加生活NH3N減少1.9%,農業減少4.8%);二氧化硫比上年減排3.6%;氮氧化物(NOx)與上年持平。
二、工作措施
(一)結構減排
1.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對上級要求食品飲料行業廢水深度治理無望的光澤縣信達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光澤縣潔達豆類制品廠予以關閉;對消耗林木資源大戶光澤縣滬千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予以關閉或轉產;對污染環境的福建圣農實業有限公司有機肥廠予以關閉;對屬污染型能耗型的工業硅生產企業光澤縣源翔硅業、興發硅業、宏鑫硅業責令限期治理,限期內不達標堅決予以關閉。
2.大力推進產業優化升級。嚴格控制新上中小規模燃煤鍋爐,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和清潔生產,認真做好工業園區集中供熱、供氣的前期準備工作,逐步推行小型燃煤鍋爐改用LNG或改電,完成中聯紙業有限公司、佳和紙業有限公司的清潔生產認證。
(二)工程減排
1.加大工業廢水深度治理力度。完成福建省圣農實業有限公司肉雞宰殺一廠、二廠畜禽屠宰廢水深度治理;完成佳和紙業有限公司、中聯紙業有限公司造紙廢水深度治理工程。
2.全面實施工業園區污染集中治理。全面完成金嶺工業園區污水管網與縣污水處理廠對接工程。
3.生活COD、NH3N治理減排工程。
(1)加強縣污水處理廠一期污水管網收集率,完成二期管網、金嶺工業園區管網對接和圣農食品一廠污水入網建設,推動圣農新食品園入網,徹底解決進水濃度低、進水量小影響處理負荷率問題,確保到2012年9月污水負荷率達到75%以上。
(2)加快鄉鎮污水集中處理實施建設。通過中央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確保年內司前鄉、崇仁鄉、止馬鎮、李坊鄉等集鎮所在地建成一定規模的集中式生活污水濕地處理系統并投入運行。
4.農業COD、NH3N治理減排工程。
(1)嚴格控制畜禽和溪河水庫水產養殖總量。取締和順橋頭禁養區違法養豬場,加強對其他部位禁養區、禁建區的監管,一經發現堅決及時查處。
(2)全面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所有不屬于拆遷關閉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都必須改進養殖方式(生物發酵床、墊草墊料養殖,且墊料還田或生產有機肥),或者實施全過程綜合治理(包括:建設雨污分離污水收集系統、采用干清糞方法收集糞便、尿液進入沼氣池發酵處理、沼液經生化處理或多級氧化塘處理后達標排放或灌溉還田、糞渣和沼液通過堆肥發酵制取顆粒有機肥或有機無機復混肥)。其中:圣農公司下屬所有養雞場全過程綜合治理工作必須在2012年3月完成,官恩雄、楊仙榮、高太福等養殖場及鑫福生豬養殖有限公司、康順畜牧綜合養殖公司、寨里鎮后垅養殖有限公司必須在2012年9月完成。
(3)大力推行專業養殖戶的整合和治理。針對我縣生豬養殖場多、小、散的問題,加快畜禽養殖規模化、集約化進度,推進專業養殖戶的整合,實現規模化小區養殖并實施污染全過程綜合治理,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5.機動車排氣NOX治理工程。
(1)對達到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的機動車,一律強制報廢,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2)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鼓勵其他類型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
(3)對延緩報廢的車輛,一個檢驗周期內經3次檢驗不合格的;或者在延緩報廢期限內,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上路行駛被依法查處的,收回牌證,注銷檔案。
(4)強化機動車源頭污染控制,微型載客汽車不得轉入我縣,其余申請轉入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凡裝用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汽油車)必須達到國家IV及以下排放標準;凡裝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柴油車)必須達到國家III及以下排放標準。
(5)加大機動車排放監管,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和管理,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停放地抽檢、道路抽檢工作,對排氣不合格的車輛,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6)加快公交車、出租車更新,新增、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必須達到國IV排放標準,鼓勵使用LNG、CNG等新能源和混合動力。
(三)監管減排
加強監督管理,促進減排設施按期建成、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去除率和排放達標率。
1.完善減排監測體系。完善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管理機制,規范運營維護,認真抓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檢定、驗收、聯網工作,重點突出數據有效性審核及使用。充分發揮在線監測監控作用,提升對重點污染源的監管質量和效率。
2.健全污染治理中控系統。進一步完善縣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推進企業減排設施自動化控制,所有脫硫、脫硝工程都必須規范建設和完善脫硫、脫硝中控系統、在線監測系統。所有排放污水的工業企業和污水處理單位,都要按要求安裝污水排放在線監控系統。
3.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加強環保監察監測信息隊伍建設,配備先進完備的監測、執法裝備,提高業務素質,推進環境監察監測標準化建設。加強污染防治和減排設施檢查、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四)政策減排
嚴格落實已有的各項減排經濟政策,進一步制定、完善減排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推動減排的作用。
1.嚴格新(擴)建項目總量指標調劑制度。新(擴)建工業項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必須嚴格執行總量指標調劑制度,不予審批不符合總量指標調劑要求的項目。
2.實行未完成減排任務的限批政策。對不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工業園區廢水集中治理、集中供熱淘汰小燃煤鍋爐、廢水廢氣減排項目及目標任務的鄉(鎮)、工業園區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階段性限批。
3.執行相關減排政策。認真執行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執行污水處理運營費同處理效果掛鉤政策,將污水處理廠出水COD、NH3N、總磷、污泥處理合格率等統籌納入運營管理考核內容。
(五)責任減排
1.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行政區域減排工作負總責,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大減排資金投入,落實減排項目,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按期實現減排目標。
2.企業減排主體責任。所有排污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及標準,落實目標責任,確保按規定時限完成減排項目;對未按期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企業,環保部門要予以公開通報、依法查處,并向金融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列入企業征信系統。
3.部門“一崗雙責”責任。各部門要認真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通知》(閩政[2010]1號),按照各自分工,齊抓共管,充分發揮減排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加強溝通配合,協調聯動,扎實推進污染減排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部門聯動。加大減排項目推進力度,各部門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形成良性互動的減排項目推進格局。
(二)項目調度。重點減排工程單位每月要向縣環保部門報告減排項目進展情況;污水處理廠每月要向縣環保部門報告上月生產運行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縣環保部門每月要匯總本轄區進展情況并上報市環保局。
(三)減排臺帳。縣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要按檔案臺帳統一模式要求,規范建立并完善減排工作檔案臺帳。加強減排業務技能培訓,提高減排工作監督管理水平。
(四)預警通報。縣環保部門要加強跟蹤檢查,適時通報重點流域減排項目進展;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形勢嚴峻或者影響全縣減排大局的項目,要及時予以預警。
(五)約談告誡。對減排工作嚴重滯后或者對全縣減排大局產業不良影響的鄉(鎮)和項目,縣環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督辦力度,必要時商請縣效能辦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行政效能告誡,或者報請縣人民政府約談、告誡。
(六)減排考核。縣環保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執行《福建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辦法》,對各重點減排部門和單位減排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
(七)責任追究。對未及時完成減排任務的部門和單位,依照相關程序和規定落實問責制。
(八)宣傳發動。組織新聞媒體加強減排宣傳報道,加大輿論監督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減排重要性的認識,促進排污企業增強減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光澤縣人民政府)
光澤縣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意見
發布時間:2012-8-14 11:04:57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