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廠于2016年建設,江蘇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廠采用較為先進的污水處理工藝, 其設計規模為10萬立方米/日, 先期日處理規模達到10萬立方米/日,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背景: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廠規劃總規模為日處理量10萬噸,分兩期建設,每期5萬噸。2006年4月通過“江蘇省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工程(BOT)項目”公開招標,由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標。 2006年12月26日《宿遷市政府關于河西污水處理廠BOT特許經營有關問題的批復》(宿政復[2006]22號)授予其特許經營權,特許經營期限為28年,目前已正常運行9年,目處理污水量達到總負荷的80%以上。為適應進一步招商引資、項目落戶和城市發展的需要,2015年下半年,宿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決定啟動河西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并列入2016年全區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BOT單位: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1、目前河西污水處理廠一期預留土地不具備單獨布置一套完整的日處理5萬噸的污水處理廠。河西污水處理廠的東部為企業廠房,西部和西北部為民居,南邊為省道,二期建設用地若在廠外征地非常困難,拆遷所占資金巨大。一期污水廠內預留土地約31畝,也不具備單獨建設一座日處理5萬噸的污水處理廠的條件,需要依靠一期現有構筑物進行改造和擴建才能滿足二期的功能要求。 2、由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本項目可以在其已經實施的一期工程用地范圍內布置二期土建設施,避免新增用地,現時可以與一期共用部分工藝設施,提高一、二期工程運行協調性和系統效率。 3、由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本項目不需要重新組建運行機構和新建辦公場所,綜合樓、加藥間、鼓風機房、脫水機房、機修間等建筑物和構筑物可以共用,兩項減少投資約1000萬元,有效降低了建設成本。同時也可以消除運行期間一、二期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量分配以及共用進水管網和尾水排放出口可能引發的利益沖突、維護管理責任、成本攤銷、超標排放等糾紛和矛盾。 4、由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本項目不存在資產糾紛和工程建設內容劃界的問題。 5、由浙江富春紫光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本項目,相比一、二期兩家公司運營管理可以減少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費用合計約300萬元/年。宿遷市河西污水處理廠建成后將極大地改善了周圍水體環境,對治理水污染,保護當地流域水質和生態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